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和《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对省教育厅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通报结果,现就抽检不合格论文(设计)整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根据评审专家反馈意见,要求学生逐条对照,整改到位,彻底检查论文选题、论文整体排版、中英文摘要格式、各级标题规范、图表标注、参考文献标注等学术规范问题。对论文的结构、内容、创新性、研究方法、研究过程、语言表述、文献综述等论文质量相关点做重点整改。督促指导教师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修改完成后的论文需上传“中国知网”平台再次查重,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二、“存在问题”的学位论文除需要再次修改、查重外,学生还需于2024年6月再次进行线下答辩,凡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或重新答辩仍未通过者,将依照《 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按程序撤销其已授予学位。
教务处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