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水平,鼓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者探索和研究心理健康相关课题,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在全校学工干部、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23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本次立项以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要求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以提升工作实效为出发点。立项项目需注重针对性、科学性和实效性,总结推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申报者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大学生自我认识、情绪管理、人际关系、恋爱情感、生命教育、危机干预等方面确定立项主题,做到有形式、有内容、有总结、有反思,符合时代性、创新性、典型性的特征。
二、项目设置
(一)项目选题
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主要聚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贴近学生心理动态的实际问题、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长效机制的建设问题。鼓励结合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建设进行项目申报,积极开展工作机制创新及工作体系构建。
项目设置要求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案具体,研究方法得当,有实施措施,有预期成果,有评估办法。
(二)申报与立项
申报人按要求填写《 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创新项目立项申报表》,并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立项申报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韦辉;联系电话:84755525;电子邮箱:1601357770@qq.com;办公地址:J10-103。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准予立项,并评选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经费1500元,一般项目经费1000元,经费报销按照学校财务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结项
申报获得批准的所有立项项目需在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项,并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专家进行结项评审,鉴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与不合格。
(四)限项
前期申报获批立项者,项目结题后可申报新项目,项目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结项评审为不合格者,2年内不得申报新项目。项目负责人,每年度仅可申请1个项目,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
三、选题指南
本次心理健康教育创新项目立项按研究类型分为:实践活动、调查研究、干预研究、机制创新四类。申报者可根据擅长的研究类型从以下七大主题中,结合自身研究与工作基础进行申报。申报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以便专家评审、优选。
(一)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研究
围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针对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探索与构建、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学院心理委员工作制度建设、院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平台(如成长辅导室、阳光工作站)建设等方面开展研究。
(二)院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研究
针对院级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网络、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实践、重点关注学生的教育与帮助工作机制研究、大学生生命教育等开展研究,进一步完善与深化我校大学生危机干预网络体系。
(三)院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团体辅导——针对不同群体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发展性团体活动和素质拓展训练的方案设计及实施。
心理健康主题班会——组织开展以学生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系列班会活动。
心理健康主题活动——结合大学生心理发展实际,设计并实施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通过心理沙龙、心理读书会、心理健康知识竞赛等形式,促进大学生了解心理知识,关注心理健康。
(四)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创新
以提高对心理健康及心理问题的认识,增强对自身及同学心理异常的辨别能力,强化心理保健意识为目的,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创新。通过创新宣传载体、形式、内容等,设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方案并实施。
(五)大学生心理问题分析及应对
就如何科学地探索大学生心理问题表现、原因及对策进行研究。内容涵盖大学生新生适应、人际关系、情绪障碍、情感问题、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
(六)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
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现状进行科学调查,侧重了解新时期大学生的个性心理特征、典型心理问题及社交媒体、短视频沉迷等新兴事物对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
(七)其他
对与心理健康教育密切相关的方面开展创新性的研究,如具有典型性的个案研究、艺术治疗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法、家校合作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模式探索与实践等。
党委学生工作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02月17日